10月16日,甘肅省張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張掖市農田防護林建設管理條例》經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準,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農田防護林是農田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防風固沙、保持水土、改善農田生態環境、保障農業生產條件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張掖地處河西走廊中部風沙線上,隨著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整理等項目的實施,優化調整農田林網建設布局,科學開展農田防護林建設,構建功能完善、規模合理、體系完備的農田林網,提升農田防護林對張掖綠洲和農業生產的庇護作用顯得尤為重要。
條例的出臺,構建了農田防護林建設管理體系、設定了農田防護林規劃建設規范、規定了農田防護林管護職責、設置了法律責任,將農田防護林建設管理相關內容法條化、標準化、規范化,及時填補了新《森林法》頒布后對非林地上農田林網管理的空白,將有效解決多年來農田防護林建設管護難題。
目前,張掖市已將農田防護林建設管理作為林長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列入各級林長巡林護林范圍。 (李景潮 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