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修訂通過《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重點明確了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保護范圍,包括面積為264平方公里的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地及面積為126.8平方公里的緩沖區,明確了重點保護的四類核心要素,突出了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保護管理規劃的重要地位。
《條例》規定,禁止在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地內開山、采石、采礦、放牧、狩獵、捕撈等多種行為。禁止舉辦攀巖等可能影響、破壞地質地貌或者污染環境的游覽、表演、競技等活動。不得違反保護管理規劃及相關規劃新建、擴建索道、纜車等污染環境、破壞景觀、妨礙游覽的建設項目和設施,且明確了重大和非重大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方案的審批程序。對林木采伐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同時規定了可以采伐的情形和審批程序。 (周安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