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緊緊圍繞辦好“兩件大事”,聚焦“闖新路、進中游”目標,通過開展系列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破壞草原林地行為,2023年全區林草行政案件數量較2021年下降近80%。
開展破壞草原林地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完成林草案件“大起底”。重點圍繞2010年至2020年各類違規違法占用、開墾、亂排亂放亂埋污染草原林地和案件查處不到位等4類突出問題,開展全區破壞草原林地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恢復草原林地植被面積94.83萬畝,追繳罰金19.91億元,挽回植被恢復費損失15.49億元。
開展打擊毀林毀草專項行動,實現林草案件“減存量”。通過天空看、地面查、全覆蓋、無死角的現代化查驗處置體系,采取警示約談、掛牌督辦等措施,對臨占逾期、礦山企業非法占用林地草原開展專項整治。
常態化開展森林草原督查,實現林草案件“遏增量”。通過生態感知系統和實地調查App上傳已完成的圖斑自查數據,對全區禁牧休牧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專項巡查,嚴厲打擊禁牧區違規放牧、草畜平衡區超載過牧行為。
建立林草資源保護長效機制,實現林草資源“保長遠”。出臺禁牧休牧、草原生態保護等文件。推行“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啟動全區檢察機關山林保護協作統一行動,開展“守護北疆草原森林”公益訴訟專項活動。授權森林公安行使林業和草原行政處罰權1年,有效解決行政執法“空窗期”。
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實現林草資源“齊保護”。發布《致使用林地草原項目建設單位的一封信》《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草原問答》等,并通過組織草原普法宣傳月、普法現場宣傳活動以及送法下鄉、現場咨詢、媒體宣傳,全方位、多角度宣傳貫徹林草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群眾生態保護意識。 (敖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