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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全面推行森林火情熱點快速核查處置“131”機制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4-03-20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困難的自然災害,危害極大,撲救的基本原則是打早、打小、打了,關鍵就是要做到對森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困難的自然災害,危害極大,撲救的基本原則是“打早、打小、打了”,關鍵就是要做到對森林火情熱點的早發現早處置。 

      近年來,湖南省林業局通過衛星遙感、航空巡護、視頻監控、塔臺瞭望、地面巡查、輿情監測等方式構建了較為完善的“六位一體”森林火災監測預警體系,已基本實現對森林火情熱點的早發現,但仍存在火情熱點派發、核實、處理和反饋全過程歷時較長、效率較低等問題,早處置效果不明顯,難以快速有效應對日益嚴峻的森林防火形勢。 

      2024年初,湖南省林業局整合現有資源、創新工作方法,首創推行森林火情熱點快速核查處置“131”機制,并將其納入湖南全年林業系統防災減災重點工作。該機制以林長制網格化管護責任體系為基礎,以全省林業大數據平臺為支撐,將火情熱點自動派發到所在網格生態護林員,并由市、縣、鄉各級全程督促落實。其中,第一個“1”表示派發火情熱點核查任務后10分鐘內生態護林員確認接收;“3”表示確認接收任務后30分鐘內抵達火情熱點現場;第二個“1”表示派發任務后1小時內完成火情熱點核查與處置,并通過林長制巡護系統App反饋核處情況。同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鄉鎮林長辦須全過程跟蹤監管派發任務,確保各個節點按要求執行到位,若生態護林員反饋有火情,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立即組織鄉鎮(森林經營單位)、村撲火力量進行早處置。湖南省林業局將對落實“131”機制,成功完成核處的生態護林員按次給予獎勵。 

      森林火情熱點快速核查處置“131”機制秉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則,將推進森林防火責任制與林長制工作深度融合,確保派發森林火情信息后能夠迅速組織力量在“第一時間”抵達“第一現場”,遏制小火蔓延,防止“小火”變“大災”,將有效提升熱點“早處置”能力和森林火情防控水平,促進林區生產生活平穩有秩序,百姓生命財產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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