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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十二部門聯合發文加強野生植物保護管理工作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4-04-07  
      日前,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植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正式發布。《通知》明確要深化林業、農業農村
       日前,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植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正式發布。《通知》明確要深化林業、農業農村、建設、網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間協作,以更大合力打擊破壞野生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以強有力措施促進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奮力開創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的新局面。《通知》自2024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通知》由廣東省林業局聯合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共廣東省委政法委、中共廣東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和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聯合印發,分為五大部分共計16條內容,對原生地天然生長的珍貴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長并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植物進行重點保護,全面提升野生植物保護管理水平。

      2022年起,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已納入國家以及廣東省林長制和平安建設考核事項。《通知》強調,要提高思想認識,聚焦摸清資源本底、加強就地保護與遷地保護、開展野外回歸等重點任務,建立健全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資源檔案,科學劃定重點生態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極小種群、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保護點或設立保護標志;優化全省植物園、樹木園、種質資源庫等各類遷地保護機構的規劃布局,推動建立遷地保護植物信息化管理系統和智能共享平臺、人工擴繁技術和合理利用標準化體系;采取以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措施,促進野外種群恢復和壯大,推動野生植物資源保護體系建設。

      《通知》提出要加強監督檢查,強化進出口管理,規范野生植物采集和物種鑒定管理。同時要求各地林業、農業農村、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公安、海關、市場監管、交通運輸、郵政管理、網信等部門的協同配合,建立信息互通、監管互動、執法互助、優勢互補的常態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摸排、巡查、共享和情報分析研判工作,有針對性地加強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群體、重點違法行為的監管巡查和打擊,推動建立打擊破壞野生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全鏈條體系。

      此外,《通知》還要求開展科普宣教,加強野生植物保護、打擊非法貿易的執法培訓和鑒定技能培訓,開展以觀賞野生植物等為主要形式的自然教育研學活動,普及植物科學知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保護的良好氛圍。

      據最新數據統計,廣東現記錄分布有高等植物6658種。下一步,廣東省林業局將切實推動各項舉措落實落細,加快建設以華南國家植物園為引領的全省植物遷地保護體系,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和單位建立植物園、樹木園、鄉土植物園等遷地保護示范基地、示范點,圍繞珍稀瀕危野生植物開展資源調查與監測、原生境保護與恢復、種質資源收集與保存、人工擴繁與野外回歸等工作,加快構建野生動植物智慧保護體系,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美廣東筑牢生態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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