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內動態 » 正文

      云南林長制強化督察整改 狠抓工作落實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4-04-28  
      為切實提升全面推行林長制改革成效和工作實效,云南省在全國率先建立省、州(市)、縣(市、區)三級督察體系,由三級黨委副書記
       為切實提升全面推行林長制改革成效和工作實效,云南省在全國率先建立省、州(市)、縣(市、區)三級督察體系,由三級黨委副書記和人大、政協主要領導擔任同級總督察和副總督察,按年度由各級人大、政協組織開展林長制督察。

      云南省林長辦認真落實督察指示批示要求,深入研究督察反映的情況、指出的問題、提出的建議,按照“共性問題集中整治、個性問題重點關注、典型問題舉一反三”原則,將問題從“共性”和“個性”兩個維度進行梳理分類。

      針對共性問題,從省級層面研究制定具體措施,督促指導相應州(市)整改;針對個性問題,上下聯動制定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措施清單,一體推進整改銷號,并督促各州(市)黨政領導干部層層壓實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主體責任,推動各級林長切實履職盡責,以更鮮明的態度、更堅定的決心、更有力的措施,確保督察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抓落實。2023年度省人大、省政協林長制督察指出的51個問題,截至2024年1月底,在16個州(市)的合力整改和省政府督查室的有力指導下,所有問題已作“辦結”處理。

       
       
      [ 資訊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 返回頂部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