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作為國家確定的三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之一,近日印發了《江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方案》,正式啟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
經十五屆江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建設方案》提出19條措施,分七個方面:通過規范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推進林權流轉,深化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通過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優化林木采伐政策、發揮國有林場聯營帶動作用,激活集體林發展潛力;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構建現代化林業產業體系;拓寬林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建立林權登記便民利民機制;加強基層林業工作站建設等。
本輪改革遴選30個縣(市、區)先行試點,力爭到2025年底,探索走出一條“治理優、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的集體林區鄉村振興之路,為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目的是厘清發展與保護界限,充分放活集體林地經營權,提高經營集體林的積極性,充分惠及林農林企。”江西省林業局相關負責人說,19條措施可總結為“多管齊下,促進林權流轉;多措并舉,發展規模經營;多方獲利,增強改革信心;多元保障,夯實林業基礎”,《建設方案》為全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指明方向。(楊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