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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頭:保護歷史建筑 開拓旅游景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8-12  

        汕頭需要保留“古”的東西多多,一些屬于年代久遠、意義特別重大的古文物、古遺跡的建筑,就有必要加以修復和保護,而年代近的、意義不大的一般古舊建筑就應該敢于揚棄,才能更有效地保護潮汕歷史文化遺產,開拓人文底蘊深厚的旅游景點。筆者不揣淺陋,在此談一點看法。

        一是不可過度開發,濫建館所。常在報刊上看到有關建議恢復或者設立諸如某某藝術館、某某展館等文章,筆者覺得還是不要過度開發為好。因為政府興建或修建某一處館所是需要花費大量資金建設的,再說建成以后還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運轉和維護。

        二是修舊如故,謹慎修復。對于殘缺的建筑(古遺跡),修復應“整舊如故,以存其真”。修復和補缺的部分必須跟原有部分形成整體,保持景觀上的和諧一致,有助于恢復而不能降低它的藝術價值、歷史價值、科學價值、信息價值。

        三是在維修擴建文物古跡時,應保持它特有的原汁原貌,古色古香,切不可輕易加入現代的元素。有些地方在修復古建筑時,修建者當初也許是出于好意,往往喜歡加入現代色彩,導致不倫不類,結果令人不敢茍同。

        四是保護文物不是僅靠政府的力量就能解決的事,要靠大家的保護意識。當我們漫步文物景點時,我們不經意間的一個行為,往往令文物失色,比如某某到此處一游亂涂畫,或者隨地吐痰,亂扔東西等都會破毀我們身邊好不容易保護下來的文物古跡。因此,提高游客、市民文明意識是關鍵。

        五是重建要慎重。一些十分重要的歷史建筑物因故被毀,由于它們是汕頭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必要重建,比如昔年重建小公園亭就很有紀念意義。但是,重建必須慎重,必須經專家論證,因為重建必然失去了歷史的真實性,又耗資巨大,還破壞了遺跡。在更多情況下保存年代久遠的殘跡更有價值。

        六是利用以不損壞文化遺產為前提。對歷史文化遺產的利用以不損壞遺產為前提,以繼續原有使用方式為最佳,也可以作為博物館,但作為參觀旅游景點要慎重,防止被破壞。比如潮陽文光塔景點就保護得很好,游人如卿。

        七是保持歷史街區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點保護好歷史街區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軸線、道路骨架、河網水系等。如市區小公園一帶騎樓群風格、達濠袖珍古城就應加以保護,作為旅游景點搶救和維護。做好歷史文化古城和歷史文化街區、地段保護規劃。

        規劃在先,保護在后。對于歷史文化價值不大的古建筑,就有必要用發展的眼光,敢于揚棄。這樣才能將有限的人力、物力、資金用在“刀刃”上。我們要運用長期積累下來的成功經驗,充分發揮本土、人緣、品牌的優勢,把歷史建筑文化作為開拓旅游資源的突破點,在保護重點歷史建筑的基礎上,敢于揚棄一些價值不高的建筑景點,在“精”字上做文章,使潮汕優秀的傳統文化薪火相傳,歷久而彌新。在時代文化精神的引領下,開放兼容、博采眾長的潮汕歷史建筑將為汕頭的旅游事業以及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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