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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棕櫚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延期復牌公告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9-2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棕櫚園林(16.77,0.00,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為避免引起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6日開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別于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7日發布《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5-082、2015-083、2015-085)。

        一、本次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進展情況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來,公司及有關各方正在積極推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涉及的各項工作。目前公司與交易方已進行了多輪談判磋商,并已開始對交易對方進行內部盡職調查,各項相關工作正在積極、有序地開展。

        二、延期復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相關準備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涉及的相關問題仍在不斷進行積極的溝通和確認,收購方案的具體內容仍需進一步商討、論證和完善,公司目前尚不具備召開董事會審議本次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議案的條件,預計無法按照原計劃在2015年9月26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并復牌。

        為做到本次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申報、披露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保障本次事項的順利進行,防止股價異常波動,維護投資者利益,公司特向貴所申請延長股票停牌時間,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5日開市起繼續停牌。

        三、繼續停牌期間工作安排及承諾事項

        繼續停牌期間,公司及有關各方將全力推進本次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各項工作。公司承諾爭取在2015年11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要求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披露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公司將根據推進情況確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請延期復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復牌申請或延期復牌申請未獲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將于2015年11月25日開市起復牌,公司承諾自公司股票復牌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再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內終止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公司將及時披露終止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公告,并承諾自復牌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再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公司股票將在公司披露終止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公告后恢復交易。

        停牌期間,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將每五個交易日發布一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進展公告。

        由于籌劃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后續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

        特此公告。

        棕櫚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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