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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24家公園會所18家轉型6家關停 無一“反彈”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9-30  

        未來,北京市將探索引入市場機制經營公園項目,鼓勵民間資本、社會捐贈等資金參與公園建設。

        24日,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向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提交關于《北京市公園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情況的檢查報告,建議通過上述方式增強公園運營保障能力。

        另外,目前已經關停轉型的公園會所整治情況良好,24家無一反彈。

        公園經營項目可引入市場機制

        24日,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就《條例》實施情況,向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做實施情況報告。其中提到,園林綠化部門開展了公園經營活動專項整治,清退《條例》執行前歷史名園中的游樂設施274項,撤除違規商業網點、經營項目170余個。

        特別是在“公園會所”專項整治工作中,對存在問題的24家公園會所進行了監督整改,截至目前有6家關停,18家轉型,無一反彈。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也表示,在保證公園的公益功能基礎上,公園經營項目將探索引入市場機制,采取特許經營等方式,鼓勵民間資本、社會捐贈等資金參與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千余處古跡未受保護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介紹,盡管《條例》中有10個條款涉及歷史名園的保護,卻未對歷史名園的整體保護提出要求。

        據介紹,目前北京市域范圍內,有園林格局及要素的古跡共1094處,目前的保護主要是針對文物古跡,對山水格局、植物配置、山石、楹聯、碑刻等諸多園林要素的整體保護缺乏制度設計和支持。

        北京市人大執法組表示,這1094處未被納入保護范圍的古跡,隨時有遭到破壞和永久消失的危險。

        對此,市園林綠化局表示,將制定并實施歷史名園整體保護規劃,在專題研究基礎上,根據需要和發展,將歷史名園保護管理,專章納入正在修訂的《條例》中,加大對名園保護力度。

        ■建議

        “高峰時采取價格調控游客量”

        200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園條例》正式生效,對于增加北京公園布局、調整結構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今年的市人大執法檢查中發現,除了歷史園林缺乏整體保護,還存在公園總量不足、公園執法工作難度大等問題,市人大常委會就此提出相關建議。

        總量不足

        目前,北京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僅為15.9平方米,與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人均公園綠地面積20平方米為健康城市”相比,公園數量不夠、用地總量不夠。

        建議:在推進國家公園和大型公園建設的同時,重點補充完善社區公園、鄉村公園、街心公園等小型公園建設。結合非首都功能疏解、舊城改造等,見縫插綠、拆墻透綠、拆違建綠,加大公園綠地建設力度。

        承載超負荷

        2000年以來,全市公園數量和開放面積增加一倍,公園游客量卻增加了兩倍;同時游客分布不均,市屬公園面積僅占全市公園面積的10%,游客接待量卻占到了35%,秩序和壓力前所未有。

        建議:在人流高峰時采取包括價格調控、預約限流等綜合性措施,緩解接待壓力。

        管理執法弱

        黑導游、游商、健身團體……一方面公園秩序混亂,另一方面一些游人守法意識薄弱,造成了執法難題。

        建議:規范公園執法主體,由園林綠化、城市綜合執法等具有行政處罰權的政府部門,依法委托公園管理機構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實施《條例》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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