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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擬興建凌家灘遺址公園和博物館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11-17  

        凌家灘遺址是安徽省迄今發現面積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的新時期時代遺址。本著保護傳承的原則,11月16日上午,《安徽省凌家灘遺址保護條例(草案)》提交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審議。根據草案,安徽省將建立凌家灘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和遺址博物館,對于在保護范圍內新建宅基地或者盜墓等行為,均會被處以相應的懲罰措施。

        現狀:社會發展對遺址形成損毀

        凌家灘遺址位于含山縣境內,自從1985年進行第一次考古發掘以來,先后歷經7次發掘。其出土的大批精美玉器,以及鮮明的時代特點和強烈個性,被學術界定名為“凌家灘文化”。

        對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凌家灘遺址保護面臨嚴峻形勢。據安徽省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果介紹,當地居民生產、生活以及經濟建設對遺址本體及其自認環境保護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形成對遺址的損毀,需要立法加以約束;文物保護法律法規關于大遺址保護的規定比較原則,需要立法予以細化。

        嚴控遺址內建設活動

        據了解,條例草案分總則、保護與利用、管理與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五章共30條。

        條例草案中,明確規定在凌家灘遺址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禁止新批宅基地,并應當將土地逐步調整為遺址保護用地。按照凌家灘遺址保護規劃,保護范圍內原有村民應當逐步遷出安置。遷出村民、整治村民住宅的,應當依法予以補償、補助。

        值得注意的是,未經批準在凌家灘遺址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活動的,由文物行政部門責令停工、拆除違法建筑,并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設立遺址公園和博物館

        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是當前大遺址展示利用的有效途徑,不同于一般公園,主要以保護、管理、研究、展示考古遺址和出土文物為主。條例草案規定當地政府部門應當依托凌家灘遺址建立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和遺址博物館,形成具有保護、收藏、科研、參觀、教育等功能的公共空間。

        為防止遺址公園和博物館粗制濫造、變質變味,做到尊重歷史、智慧展示,條例草案規定,凌家灘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應當堅持規劃先行、分步實施、促進發展、惠及公眾;凌家灘博物館應當堅持科學定位、發揮功能、突出特色、多樣展示。

        鼓勵社會捐助支持遺址保護

        對于凌家灘遺址保護利用的經費,條例草案規定,馬鞍山市和含山縣政府應當將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省政府應當設立保護專項資金,對遺址內的移民遷建、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等給予支持,并依法加強財政和審計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此外,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助、捐贈等方式支持凌家灘遺址保護。

        藏匿文物不上交或罰款5萬元

        根據條例草案,在凌家灘遺址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禁止盜掘、哄搶、私分、非法買賣文物;藏匿文物不報或者據不上交;取土、打井、挖建溝渠池塘、深翻土地;建墳、修墓;擅自移動、涂污、損壞、拆除保護標志和界樁等文物保護設施;傾倒或排放污染物等行為。

        對于藏匿文物不報或者不上交,由文物部門追繳,情節嚴重的或被罰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而私自取土、打井、建墳的,將被責令改正,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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