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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將建設海綿城市 70%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12-04  

        11月下旬,江西省住建廳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代省政府辦公廳草擬了《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正征求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和省直相關部門的意見。

        為增強城市防澇能力,促進水資源有效利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江西省住建廳結合江西省實際,征求意見稿的總體要求和目標是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積極推廣應用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江西省將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要求。科學規劃和統籌實施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與廣場、城市綠地、城市水系建設,切實增強城市防洪排澇減災等綜合能力,有效促進全省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

        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加強規劃引導、強化工作統籌、提升住宅小區排澇水平、消減道路廣場的雨水徑流、增強公園綠地滲透吸納能力、充分發揮水體調蓄功能等6個方面的重點工作。并擬定了加強組織領導、創新融資方式、完善體制機制、抓好典型示范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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