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乾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乾景園林”、“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將分別于2015年12月22日和2015年12月23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平臺實施網下發行;于2015年12月23日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實施網上發行。發行人、主承銷商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內容:
1、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其他政府部門對發行人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2、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15年12月16日(T-5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的《北京乾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及上交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股票依法發行后,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3、本次網下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自本次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導致的投資風險。
4、提請投資者關注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以及上交所(www.sse.com.cn)的《北京乾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5、發行人所在行業為土木工程建筑業(E48),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19.74倍(截止2015年12月18日)。請投資者決策時參考。
本次發行價格18.98元/股,該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19.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為0.97元),低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但依然存在股價下跌給新股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
6、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的計劃所需資金量為35,484.45萬元。按本次發行價格18.98元/股計算的預計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為37,96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4,655.55萬元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33,304.45萬元,本次募集資金不足的部分將由公司自籌解決。本次發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資金導致凈資產規模大幅度增加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盈利水平及股東長遠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7、本次發行申購,任一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8、請投資者務必關注投資風險:若2015年12月23日(T日)出現網下申購不足,將中止本次發行;若T日出現網上申購不足,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后仍然認購不足的,中止發行。
9、本次發行結束后,需經上交所批準后,方能在上交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準,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
10、發行人的所有股份均為可流通股,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意向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于發行人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愿承諾。
11、本次發行定價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機構投資者基于真實認購意愿報價,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申購,均視為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如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任何異議,建議不參與本次發行。
12、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并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提示和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證券市場蘊含的各項風險,根據自身經濟實力、投資經驗、風險和心理承受能力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北京乾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