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奔跑也不會鳴唱的野生植物,是地球生態系統的創建者、自然平衡的維系者,也是國家未來極端重要的戰略資源———
編者按:從普氏野馬到藏羚羊,眾多野生動物雖然命運多舛,但是總算已經進入保護之列,更大數量的野生植物卻依然在滅絕的邊緣掙扎。《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已經頒布近10年,目前對于野生植物的保護工作還差強人意。野生物種是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一種野生植物的形成需要幾十萬年乃至幾百萬年的時間,而其毀滅可能就發生在一夜之間。野生植物的保護工作不僅十分必要,而且迫在眉睫。
野生植物保護
全國野生植物資源調查中未被發現的光葉蕨。
“是打一場保護野生植物的人民戰爭的時候了!”一些專家、學者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發出了這樣的強烈呼吁。
他們一致認為,不能奔跑也不會鳴唱的野生植物,是地球生態系統的創建者、維系自然平衡的第一功臣,也是國家未來極端重要的戰略資源。當前,數以千計的野生植物正掙扎在滅絕的邊緣,一些物種甚至悄無聲息地消失了。如果我們現在還不加以嚴格保護,將悔之晚矣!
國內破壞非常嚴重,流失國外難以統計———野生植物資源大國面臨挑戰
野生植物資源大國、世界藥用植物王國、全球“花卉之母”……這些讓國人自豪的稱號,正變得岌岌可危:由于生長地被大規模侵占,許多物種被超強度采挖,致使我國野生植物資源銳減、生境退化、分布區域萎縮以及物種瀕危程度加劇。據統計,我國高等植物瀕危或臨近瀕危的物種數量達4000—5000種,占高等植物總數的15%—20%,瀕危或臨近瀕危狀況明顯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國家林業局1996—2003年組織的全國野生植物資源調查結果顯示,在被調查的189種野生植物中,有11種野外種群數量不足10株,23種野外種群數量低于100株,36種野外種群數量低于1000株,生存和抗御風險的能力極其脆弱,面臨滅絕的危險;48%的物種因資源過度利用而面臨嚴重威脅;39.7%的野生植物因生境惡化而陷入瀕危狀態;同時,還有3種野生植物未被發現。
與此同時,我國野生植物資源流失情況也非常嚴重。從19世紀末開始,西方國家的一些植物學家,就開始從我國偷采、轉運珍稀野生植物;此后,又經歷了20世紀初和改革開放至今的兩次大規模掠奪,致使我國的植物遺傳資源流失嚴重,數量難以統計。
我國原有近1300種野生蘭花,很多珍貴的野生蘭花被外商低價買走、作為禮物帶走甚至偷竊出去。其中,被《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禁止貿易的18種野生兜蘭,幾乎全部流失到國外;世界上90%以上的野生大豆資源原本產于我國,如今某一西方國家利用我國的野生大豆資源,研究發現了與控制大豆高產性狀密切相關的標記基因,向包括我國在內的100多個國家提出了64項專利保護申請!
保護法律缺失,部門利益作祟,公眾認知太少———野生植物保護障礙重重
是什么原因使我國的野生植物資源危機四伏?中國野生植物保護協會秘書長于永福認為,主要因素有五———
一是法律法規不健全。目前我國尚無一部專門的野生植物保護法律,只有1996年頒布的《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但是,《條例》可操作性非常差,其中的不少條款已經過時,個別條款甚至成為保護的桎梏,致使保護工作難以開展。
二是狹隘的部門利益作怪,喋喋不休的爭吵延誤了我國野生植物保護工作的正常開展,導致大量珍稀植物至今仍無法受到法規的保護。《條例》自1997年1月1日開始施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所列物種是《條例》具體的保護管理對象,于1994年就已通過專家的論證,但是,由于國家林業局和農業部兩個主管部門的分工意見分歧,直到1999年9月,《名錄》(第一批)才經國務院批準公布———也就是說,《條例》有近3年的時間因沒有保護對象而被束之高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