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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批復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1-27  

        2016年至2020年,杭州未來5年會發生什么樣的變化?你的家門口,地鐵會不會通過?醫療、教育、市政等配套會不會更全面?去富陽、海寧的城際軌道究竟什么時候實施?

        1月11日,國務院批復了《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年)(2016年修訂)》(以下簡稱《總體規劃》)。兩千多字的批復,從8個方面為杭州今后5年的發展畫出了一幅藍圖。

        中心城區常住人口

        到2020年控制在400萬內

        國務院批復的第一條,就指出要逐步把杭州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和美麗中國先行區。

        這次的《總體規劃》,在3334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要求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并逐步擴展到新設立的富陽區。同時要進一步加強與上海、寧波等周邊城市的協調合作,切實發揮杭州市對浙江省以及長江三角洲南翼的引領帶動作用。

        批復要求,杭州要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40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430平方公里以內。

        同時要落實好《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開發邊界,貫徹“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新城新區。補充劃定富陽區開發邊界,加強邊界管控,促進城市緊湊布局。

        建起長三角城市群交通網絡

        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在城市基礎設施方面,提出了不少民生保障的內容。比如,在出行上,要進一步完善公路、水運、鐵路、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優化長江三角洲城市群交通網絡。

        加強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換乘。

        做好停車場規劃布局,推動城市停車場建設。

        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和給排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按要求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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