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國家林業局辦公室發函至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明確將牽頭成立國家層面濕地產權確權領導小組,并函請兩省(區)協助成立省級試點領導機構。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指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提出“在甘肅、寧夏等地開展濕地產權確權試點”,并明確由國家林業局牽頭,確定其他參加部門,2016年完成濕地產權確權試點方案。濕地產權確權涉及國家林業局和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管理部門職能,應由以上部門和甘肅、寧夏兩省(區)共同完成。國家林業局擬成立局分管領導為組長,以上各部門分管部(局)領導和兩省(區)分管副省長(政府副主席)為副組長,以上各部門相關司(局、中心)和兩省(區)有關廳(局)負責人為成員的國家層面濕地產權確權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研究決定濕地產權確權試點重大事宜,并組織審查濕地產權確權試點方案。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并組織、協調開展濕地產權確權試點具體工作。成立濕地產權確權專家組,由中央有關部門、兩省(區)推薦專家與技術依托牽頭單位和高校、研究機構的有關專家共同組成,主要負責研究提出濕地產權確權試點工作思路及試點建議方案。同時,建議兩省(區)成立濕地產權確權領導小組和工作組,負責制定本省(區)濕地產權確權工作方案,提出試點具體區域范圍,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共同完成濕地產權確權試點工作。
目前,國家林業局已研究編制了《濕地產權確權試點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正在征求意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