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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原則同意《臨沂市城市總體規劃》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3-25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批準臨沂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國辦函〔2016〕24號),經國務院批準,原則同意《臨沂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

        《總體規劃》是我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通知》要求我市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逐步把我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通知》指出,我市要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2106.89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逐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26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87平方公里以內。在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的同時,要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突出蒙山沂水的城市風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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