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無錫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審議通過了《無錫市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預示著無錫海綿城市建設正式啟動。
根據“意見”,到2020年,無錫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減,力爭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效應”有緩解,并依托對公園綠地、道路廣場、開發地塊、排水設施、鎮村環境、河道水系的海綿化改造,修復城市水生態,打造無錫生態文明新名片。
根據“意見”,無錫首次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規劃的剛性指標,明確水面率、下沉綠地率、透水地表面積比例、雨水收集(利用)率等海綿城市建設的管控要求。
“意見”提出,無錫將強化綠地系統調蓄雨水、凈化水體的功能,把綠地系統打造為城市重要的“海綿體”。在此基礎上,優化完善城市公園、小游園、街頭綠地的雨水調蓄功能,結合周邊水系、道路、市政設施等,加強豎向設計的統籌,在消納自身徑流的同時,盡可能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和緩釋空間。城市道路建設將因地制宜設置溢流式雨水口、植草溝等多種方式,道路綠地配置雨水蓄滯通道、下凹式綠地等雨水調蓄設施,增加綠地的雨水吸納力。
據無錫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后,在政府投資新建的重點公共項目中,將率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此類開發地塊將減少硬質鋪裝、增加屋頂綠化、采用下沉式綠地。同時要求,規劃用地面積兩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要求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并結合城中村、老新村改造計劃,同步考慮海綿城市建設與排水設施能力建設,因地制宜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易淹易澇舊小區的海綿化改造。
此外,無錫還將采取岸坡生態化處理、濱水空間綜合利用等技術措施,延緩和降低徑流峰值,凈化排入自然水體的雨水,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嚴禁隨意填埋河道,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留足河道、湖泊、濱江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確保城市建成區的水面積率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