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深圳市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力爭用3年時間,實現全市各項建設指標達到國家森林城市建設標準的目標。
將建社區綠化美化示范點80處
《方案》提出,將實施重點林業綠化生態工程,到2018年全市森林覆蓋率40%以上,道路林木綠化率80%以上,城區綠化覆蓋率40%以上,城區地面新建停車場喬木樹冠覆蓋率達30%以上,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2平方米以上;到2018年,完成建設面積約12萬畝的生態景觀林帶的種植和撫育任務。
同時,深圳還將注重古樹名木保護和挖掘村莊的歷史遺跡、民俗習慣等相關元素,支持苗木生產研究推廣應用,廣泛推廣紅樹林、簕杜鵑在濕地建設、綠化方面的應用,確保新造林的鄉土樹種種植率達80%以上,到2018年,共完成建設社區綠化美化示范點80處。
新增立體綠化面積30萬平方米
《方案》提出,未來將加強濕地建設保護,構建近自然的沿海防護林帶和河岸植被帶的濕地生態網絡,并進一步實施鐵路、公路沿線生態景觀林帶建設,形成綠色通道生態網絡。
市民的居住環境也將隨綠化生態工程建設而換“新裝”。記者從《方案》中了解到,深圳將推進立體綠化建設,全面推進陽臺綠化、屋頂綠化、墻面綠化、交通基礎設施綠化、市政環衛設施綠化、公園服務設施綠化等,至2018年,實現全市新增立體綠化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
穩步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工作
《方案》還提出,著力推進生態水網建設和水岸綠化工作、城市生態文化建設、森林城市支撐體系工程等,積極營造人人關心、人人參與國家森林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確保公眾對森林城市建設的支持率和滿意率達到90%以上。
據了解,深圳計劃于今年7月起至2018年4月期間組織實施并穩步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工作,如各項指標均已達到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則計劃在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向國家林業局申請核驗。
此外,深圳還將推動制定《深圳經濟特區綠化條例》、修訂《深圳市生態公益林條例》,進一步完善深圳林業、綠化法規體系,為依法治綠護林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