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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低碳生態城市發展報告2016》近日正式出版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11-11  

        城市是經濟活動的主要中心,城市發展走向直接關系到未來中國的發展路徑。同時,在“十三五”規劃以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中,都提出了對綠色、低碳、生態城市的新要求,注入了新動力。由此可知,城市的低碳生態化轉型將成為我國經濟社會實現綠色轉型的重要一環。

        由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主編的《中國低碳生態城市發展報告2016》近日正式出版。報告從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到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從“十三五”規劃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都對綠色、低碳、生態城市提出了新要求,注入了新動力。

        城市幾乎是我們面臨的所有社會和環境病癥的根源,但也是解決問題的鑰匙。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進行的主要是追求物質效益和土地規模擴張的城鎮化,這種城鎮化給資源環境帶來巨大壓力,是不可持續的,必須轉向以人為本的城鎮化。從環境角度來看,過去30多年走的是一種“灰色”城鎮化道路,大部分工業企業都是先污染后治理,累積的結果使中國城市常受垃圾圍城、黑臭水體以及霧霾的困擾。我國未來必須按照綠色發展理念的要求,從“灰色城鎮化”轉向“綠色城鎮化”。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堅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其中,加快建設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正是未來低碳生態城市建設的重要任務。

        隨著國家出臺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生態城市從綠色建筑轉向生態城區的區域化建設。住建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在2013年3月下發《“十二五”綠色建筑和綠色生態城區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在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確定100個左右不小于1.5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區按照綠色生態城區的標準因地制宜進行規劃建設。在進一步落實國務院的《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同時,將綠色建筑引向區域發展、規模化發展。在財政政策的激勵下,包括中新生態城在內的8個項目已經成為全國首批綠色生態示范城區,每個示范城區獲得5000萬元~8000萬元的補貼資金。生態城市從綠色建筑轉向在城市尺度(10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上,從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4個維度來系統思考和規劃,追求生產、生活、生態整體上的和諧發展。

        同時,相關資源進一步集中整合。低碳生態城市建設涉及眾多領域,需要政府多個部門共同參與。中央各部委從各自職責的角度提出了多種類型的試點,既有推動低碳生態城市建設的積極作用,也有多頭分散、難以形成合力的弊病。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及《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要求統一規范各類試點示范。這就為整合發改、住建和環保部門的各類低碳、生態城市試點示范指明了方向。

        此外,推動低碳生態城市的長效機制建設正在建立。推動低碳生態城市的發展必須建立規劃引導、指標體系評估、資金保障等方面的長效機制。例如,深圳坪山國家低碳生態示范區積極實行“計劃—建設—評估—反饋”機制,明確實施環節、實施效果等責任主體,建立長效推動機制。又如山東省2015年出臺了《山東省省級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目標的落實起到了很好督促作用。

        城市是經濟活動的主要中心,城市發展走向直接關系到未來中國的發展路徑。城市的低碳生態化轉型將成為我國經濟社會實現綠色轉型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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