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從市規劃國土委獲悉,由該委組織編制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公開征集意見。根據規劃,“十三五”規劃期內,將力爭改造完成100個舊工業區項目,力爭完成100個城中村或舊住宅區、舊商業區綜合整治項目。
此次規劃是由市規劃國土委牽頭,結合近期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在廣泛征求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及有關各界意見后編制完成。規劃提出,我市將積極鼓勵以綜合整治為主,融合功能改變、加建擴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對于拆除重建類(城中村、舊工業區為主)的城市更新,規劃期內通過拆除重建類更新預計供給建筑總面積約4600萬平方米。按照規劃,未來5年,深圳將完成各類城市更新用地規模30平方公里,其中將完成約20個城中村住宅改造項目,滿足50萬人住房需求。
對于深圳人高度關注的城中村更新,規劃建議以綜合整治為主、拆除重建為輔。規劃提出,原特區內建筑質量較好、建設年代較新的城中村,原則上以綜合整治為主;原特區外龍華中心、龍崗中心、空港中心(副中心);觀瀾中心、布吉中心、平湖中心(組團中心),以及已建、在建軌道站點500米范圍內的城中村,適度考慮拆除重建、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原特區外一般區位且建筑老化、隱患嚴重的城中村,鼓勵拆除重建;市、區主管部門認定,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城中村,原則上以綜合整治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