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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景區化不應是特色小鎮發展方向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6-02  

        對于特色小鎮的建設,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各個省的政策導向,以及很多實踐案例,都包括了對特色小鎮文旅功能的強調。比如說,很多省份要求所有的特色小鎮建設過程中必須按照3A級或者4A級以上景區標準來做,甚至明確要求,要直接申請為4A或5A級景區。如果是以文化旅游產業作為主導的文旅屬性比較明顯的特色小鎮,基本都是按照5A級景區創建標準來要求。

        這反映了國家有關部門和市場實踐者對特色小鎮的環境、生態、文化、消費等方面的深度思考。在我們看來,文旅功能是所有特色小鎮的營造中都必須要考慮的,這不僅代表了小鎮建設中對文化和環境的重視,而且,背后體現了對一個旅居時代的深刻洞察。

        如果把人的一生用兩種狀態來界定的話,可以分為定居和旅居,對于越來越多的人來講,旅居狀態的時間占比越來越高,這也是文旅產業爆炸式增長的真實邏輯。這就客觀上要求,包括特色小鎮在內的人居營造,都需要考慮文旅功能的完善,比如,越來越多的區域提出了全域旅游的概念,越來越多的城市提出了城市旅游的概念,開始從旅游人口的視角來審視區域和城市的發展、功能完善。那么,特色小鎮作為一種高品質的人居空間供給,文旅功能完善成為必然。

      葉一劍:景區化不應是特色小鎮的發展方向

        以文旅為主導的特色小鎮

        但是,在特色小鎮的文旅功能供給中,如果僅僅是按照A級景區的標準進行建設,顯然對文旅在特色小鎮建設中的價值存在誤解,甚至是誤導。

        就像我們在特色小鎮的建設中應該保有對房地產化的特色小鎮建設警惕類似,對景區化的特色小鎮建設也是我們應該警惕的,這不僅是因為在文旅新時代景區化的文旅產業運營本身開始面臨挑戰,還因為特色小鎮設立的初衷或者說對今天中國經濟社會綜合影響的價值預期,決定了特色產業發展、人居環境提升、在地文化張揚、全球資源配置、城鄉統籌發展等,才是特色小鎮的核心價值體現。

        1. 超越景區的特色小鎮建設

        應該說,中國A級景區的建設評估標準經過2016年初進行的新的修改,增加對智慧旅游、休閑度假、特色文化在景區發展中的考量,體現了文旅新時代景區發展的特點和要求。

        比如,把特色文化單獨列為一個大項,以引導旅游景區更加重視文化建設,切實把培育文化主題、提升文化內涵、豐富文化活動、塑造企業形象作為旅游景區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重要任務來抓;改變了原來標準中的“郵電服務”的說法,新增加了“信息化”大項,并大幅度提高了該項的分數占比,這體現了對智慧旅游的重視;增加了對住宿設施的要求,這充分體現了對休閑度假游的回應;還有對于停車場的要求,充分考慮了自駕游的需求。等等。

        特色產業是特色小鎮建設的核心

        但是,縱然是這樣,游客體驗和市場認可與A級標準之間依然經常不匹配,進而讓大家對A級景區的評定與管理制度產生懷疑。在此背景下,對于A級景區評定標準與特色小鎮建設的對接,需要進行更具體更細致的思考,并在實踐中做出最佳方案選擇。

        更重要的是,之所以說景區化不應該是特色小鎮的發展方向,是因為,包括文旅特色小鎮在內,特色小鎮建設的核心是促進包括文旅產業在內的特色產業的發展,推進區域和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的創新創業的平臺,也是特色小鎮所在地區整體轉型過程進行全球資源配置的平臺,哪怕是免收門票的開放式景區的建設邏輯,也不適配于是特色小鎮的建設。

        在特色小鎮的文旅功能配套或者說文旅產業的發展,門票經濟不應該是特色小鎮文旅產業收益的主要來源,更應該從特色小鎮的整體收益角度來測算小鎮文旅產業的投入與產出。包括我們說的以文旅產業為主導的文旅特色小鎮,門票經濟都不應該是主要的收益模式,而是要從文旅產業鏈和文旅產業生態構建的角度來規劃文旅小鎮的文旅產業價值鏈。這背后又牽涉到一系列有關特色小鎮建設的投融資體系的創新安排(對此,隨后我可以嘗試專文分析,在此不做具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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