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獲高票通過,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1 營造城鄉一體的大綠化格局
按照《條例》,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及相關技術規范劃定森林生態保護紅線,并采取綜合措施嚴格管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確定生態公益林規模,落實生態公益林補償制度,建立多元化森林生態補償機制。
在完善各項綠化制度的基礎上,根據城市發展的自身特點,《條例》規范了城市規劃區以內的綠化工作。與此同時,將農村綠化相關內容充實其中,統籌規范城市規劃區以外的綠化工作,在大綠化格局的統領下,做出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將城鄉綠化一體化發展的理念貫穿于《條例》始終。
針對農村綠化相對薄弱、綠化水平較低的問題,《條例》明確了農村綠化的實施主體和重點區域,確定了山區和丘陵區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在平原區、壩上和沿海地區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的農村村莊綠化覆蓋率。
2 實施嚴格的城市綠地保護制度
《條例》就永久性綠地進行了規范,確定了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向社會公布的法定程序。為改善人居環境,《條例》提高了居住區附屬綠地指標,新建居住區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舊城改造區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用于建設集中綠地的面積不得低于居住區用地總面積的百分之十。
城市道路,紅線寬度五十米以上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紅線寬度五十米以下四十米以上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紅線寬度四十米以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新建公園的綠地面積不得低于陸地面積的百分之六十五;新建廣場的綠地面積不得低于總用地面積的百分之六十。
《條例》還規定,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定的城市綠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3 全面推廣垂直綠化和屋頂綠化
《條例》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項目,適宜采取屋頂綠化的,應當實施屋頂綠化。城市圍欄、墻體以及高架道路、軌道交通等市政公用設施適宜采取垂直綠化的,應當實施垂直綠化。城市露天停車場應當建設或者改造為林蔭停車場。
此外,為解決樹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低的問題,《條例》規定了嚴格的養護與管理制度,明確養護單位和人員責任,特別對居住區公共綠地的日常養護和管理進行了規范,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負責本居住區公共綠地的管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居住區公共綠地或者擅自變更其用途。
4 形成全社會參與綠化的合力
《條例》規定,社會力量投資綠化達到一定規模且生態效益突出的,依法按照比例優先保障用地指標,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捐贈、認建、認養和自愿服務的形式參與綠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造林綠化、發展林下經濟,鼓勵和引導農戶進行林權流轉,培育壯大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
對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樹木、損毀綠化設施、在城市綠地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堆放雜物、焚燒物品、排放污水等損害綠化的行為,《條例》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并會加大處罰力度,保證了《條例》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