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內動態 » 正文

      文科園林獨董對董事會會議相關事項發布意見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7-05  

        深圳文科園林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及深圳文科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章程》和《獨立董事工作細則》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相關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基于我們的獨立判斷,現就上述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在審議公司與佛山花博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時,關聯董事李從文、趙文鳳已回避表決,在審議公司與研源環境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時,關聯董事田守能已回避表決,上述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審議和表決程序合法、合規;

        公司此次審議增加的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是基于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需求所發生的;關聯交易客觀、公允,體現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未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權益。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1.本次提名的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具備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職資格,具備履行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獨立董事候選人符合《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條件,具有獨立性和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未發現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候選人有《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認為市場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

        獨立董事:Yingkong(孔英)、余國杰、陳燕燕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 資訊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 返回頂部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