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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出臺設計指南 引導城市定位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7-19  

        近日,山西省住建廳出臺《山西省總體城市設計編制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導山西省各市縣單獨編制的總體城市設計,引導城市健康有序發展,塑造城市風貌特色。

        《指南》以城市整體為設計對象,提出要基于城市特色資源、分析周邊自然環境的關系、挖掘歷史文化內涵、總結城市文化特色、把握城市現狀及發展潛力,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性質、發展定位、功能布局,結合制約條件、公眾意愿等,提出城市總體設計目標、基本原則和總體策略。明確要保護的自然景觀、歷史人文資源,確定城市風貌與特色定位。

        對于集中體現和塑造城市文化、風貌特色與具有特殊價值的的重點地區,如城市核心區和中心區、歷史風貌地區、新城新區、重要街道、濱水地區、山前地區等,《指南》要求,城市核心區和中心地區,展示城市魅力、強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質,塑造城市地標,要在功能定位、空間形態、形象特征、第五立面等方面的提出建設指引,明確節點空間、建設容量、交通體系組織、地下空間開發等方面的管控要求;歷史風貌區,體現歷史的原真性、空間的完整性與生活的延續性、環境的相容性,要滿足國家相關保護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在空間尺度、街道肌理、視線通廊、建筑風貌、色彩、材質、體量、高度等方面進行管控;重要街道應成為城市精神和風貌的集中展示地,突出街道的特色與活力,要在街道定位、景觀特征、綠化環境、配置宜人化開敞空間與智能化配套設施等方面給予指引。

        同時,根據城市定位、自然景觀和人文特征,從整體把控城市夜景藝術風格和景觀效果,明確主次景觀區域及相應的表現方式,從公園廣場、道路、橋梁、水景、商業街、節點和建筑等方面的照明進行設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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