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天津明確表示,2020年全境重要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全覆蓋。
天津市政府本月發布的《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指出,到2020年,實現水流、濕地、森林、海洋、耕地等重點領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生態涵養發展區域等重要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全覆蓋。
其中,水流生態保護補償范圍,重點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重點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態修復治理區等,全面開展生態保護補償。
海洋生態保護補償范圍,重點在繼續實行海洋伏季休漁政策,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落實休漁漁民低保制度。健全增殖放流和水產養殖生態修復補助政策,開展人工魚礁等生態修復。依法對開發建設活動占用的海域及自然岸線實施海洋生態損害補償。研究建立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在濕地生態保護補償范圍,加快編制天津市重要濕地名錄,在開展試點基礎上,逐步推進重要濕地生態保護補償,研究退耕還濕及生態效益補償等相關政策,探索建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在森林生態保護補償范圍,完善公益林補償制度。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國家政策和市、區兩級財力情況,適時提高補償標準。探索建立征占用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和破壞生態公益林處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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