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開發商蓋房子的模式要更新了,裝配式住宅將成為主流,精裝修交付會越來越多。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關于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今年的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要占到15%以上,30%交付住宅須是“精裝修”。
意見所稱裝配式建筑,是指由預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裝配式建筑包括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裝配式鋼結構建筑、裝配式木結構建筑及各類裝配式組合結構建筑等。
南京市政府提出,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重點為南京市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公寓等住宅建筑(以下簡稱“住宅建筑”)和學校、醫院、商業、辦公用房等公共建筑(以下簡稱“公共建筑”)。
南京市公布了推廣裝配式住宅計劃:2017年新開工建設裝配式建筑項目總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以上、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5%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達到30%以上,后續逐年提高,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達到50%以上。記者了解到,成品住房的概念可以接近市民俗稱的精裝修房。準確而言,成品住房是指套內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鋪裝或涂飾、管線及終端安裝、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施等全部完成,已具備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
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推進”的原則,南京市政府為全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劃定了重點推進區域、積極推進區域和鼓勵推進區域。
重點推進區域包括總體規劃界定的中心城區,溧水區永陽新城和高淳區淳溪新城兩個規劃新城,中新南京生態科技島。其中,中心城區包括主城和東山、仙林、江北三個副城,總規劃范圍面積約846平方千米;積極推進區域為江寧區未列入重點推進的區域,板橋、龍潭、橋林和龍袍四個規劃新城;鼓勵推進區域為全市除上述兩個區域以外的其它區域。
南京市政府要求,重點推進區域內所有新建住宅建筑項目和單體建筑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筑。積極推進區域內新建總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項目,總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或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筑。鼓勵推進區域內新建項目可因地制宜采用裝配式建筑,積極引導各類園區、特色小鎮、美麗鄉村示范區及農村住房連片改造建設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