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元成園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并申請連續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元成園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關于對浙江元成園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中期高送轉預案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7】0839號,以下簡稱“問詢函”),以下為問詢函全文內容:
浙江元成園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你公司提交《關于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議2017 年中期高送轉預案的公告》(以下簡稱《高送轉公告》),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議以未來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公司總股本為基數,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方式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經事后審核,現有如下問題需要你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
一、按照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五號《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高送轉公告》(以下簡稱《指引》)的要求,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提議高送轉的,公司應當立即召開董事會審議股東提出的高送轉方案,股東提議應當與董事會決議同時披露。而你公司對本次收到的股東高送轉提議,尚未召開董事會審議,請你公司按照規定盡快召開董事會審議并披露決議情況,并在披露董事會決議后申請股票復牌。
二、請公司按照《指引》要求補充披露以下事項:
1.《高送轉公告》顯示,鑒于2017 年半年度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為回報股東,與全體股東分享公司成長的經營成果,并考慮到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議2017 年中期高送轉預案。請公司結合2017 年上半年實際經營情況、2017 年半年度營業收入和凈利潤的主要構成等,分析公司業績增長的可持續性,并說明股東提議高送轉議案的具體理由,以及本次采用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式而非現金分紅方式的主要考慮。
2.《高送轉公告》顯示,公司召集了部分董事對該預案進行了溝通討論,并一致認為控股股東提議的2017 年中期高送轉預案符合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請董事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業績情況等因素,審慎評估高送轉方案的合理性與可行性;并說明若該方案獲得審議通過,后續的相關審計工作安排。
3.請補充披露公司董事及提議股東在本次公告之前6個月內的持股變動情況,如是否增持公司股份、是否參與員工持股計劃等。
三、公司于2017年3月在本所上市,請說明上市后短期內即籌劃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合理性與必要性;請公司保薦機構發表意見。
四、請補充披露本次高送轉預案形成和決策的具體過程,核實在披露前是否與其他機構或人士進行過相關溝通或交流,并按規定提交內幕知情人信息。
請你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回復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目前,公司正在對《問詢函》中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落實。公司股票將申請2017年7月18日起連續停牌,待公司就上述《問詢函》中提出的問題進行回復并通過指定媒體披露相關公告后復牌。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園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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