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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率先全國實行森林資源保護林長制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10-10  

        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值得關注的是,安徽省在全國首次將森林資源保護林長制寫入地方性法規,并將在全國率先實行森林資源保護林長制,這也是安徽省在生態文明建設上的重大制度創新。《條例》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國率先實行森林資源保護林長制

        根據《條例》,安徽省森林資源保護將實行林長制。在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林長應當落實林業有害生物防控責任,協調解決防治中的重大問題。

        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攻關

        《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松材線蟲、美國白蛾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攻關,加強防治技術研究的交流與合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力度,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研究活動,提高科學防治水平和能力。

        每五年將組織一次林業有害生物普查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每五年組織一次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對松材線蟲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專項調查,重點區域不少于二次;對美國白蛾每年至少組織三次專項調查。普查和專項調查情況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其他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專項調查。

        建立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體系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體系,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布局監測站點,確定監測對象,劃定責任區,落實監測人員,推行監測網格化管理。

        鼓勵公民參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

        根據《條例》,安徽省將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參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對在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中及時報告疫情或者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防止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傳入

        《條例》規定,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加強對入境的應檢物品的檢疫,防止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傳入。

        從國外引進林木種子、苗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林檢機構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隔離試種;隔離試種后,經檢疫證明不帶林業危險性有害生物的,方可分散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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