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重慶)市市政委、原市園林局整合組建的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于9月27日正式掛牌。該委的成立,將進一步理順我市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要變末端管理為源頭治理,進一步優化工程建設領域行政審批流程,實現城市管理關口前移,建立建管并舉、相互銜接的協同治理體系,突出部門協調,形成合力。為此,市委、市政府決定撤銷原市市政委、原市園林局,整合組建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加掛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
據了解,市城管委主要職責包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供水節水排水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和風景名勝區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城市管理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統籌城市管理領域重大事項,負責擬訂城市管理和風景名勝區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等內容。
原市市政委、原市園林局撤消后,區縣的相應管理機構設置將隨之變化。區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將更名為區縣城市管理局;實行市政園林與城鄉建設一體化管理的區縣,將市政園林管理職能剝離出來,單獨組建區縣城市管理局。區縣城市管理局加掛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為區縣城市管理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