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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州省出臺行動方案:綜合整治風景名勝區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11-03  
             經貴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提質升級三年行動方案(2017—2019年)》(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從2017年起,用三年時間,進一步強化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的生態保護意識、規劃執行意識、依法管理意識,全面推進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上一個新臺階,實現百姓富與生態美有機統一,推動風景名勝區成為踐行生態文明理念的先行區、示范區。
      方案列出六項重點任務,要推動依法行政,整治“兩違”建筑,全面排查涉及全省風景名勝區范圍內的相關規劃、建設項目,對違反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和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規定及上位規劃的,及時予以糾正,進一步規范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審批程序。依法整治風景名勝區范圍內開山、采石、開礦、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動,依法整治修建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設施的行為,依法整治違反規劃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筑物等活動和行為,重點查辦開山、采石、開礦以及違規水電開發等對資源破壞較大的典型案件。
      要科學編制規劃,嚴格規劃實施。創新規劃理念,科學劃定風景名勝區范圍邊界和保護分區,合理布局游覽服務設施,完成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報批工作,對已批準未達到修編年限的省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補充風景名勝區分級保護內容,劃定核心景區范圍。
      要規范標識系統,提升整體形象。及時研究制定省級風景名勝區標識系統設置參考標準,確保新穎美觀、富有地方特色。及時規范設置全省風景名勝區徽志標牌、界樁界碑等,加快形成風景名勝區標志、景觀景點介紹牌、古樹名木保護牌、公益事業宣傳牌、公共設施標志牌、交通導引牌、森林防火警示牌、游覽安全提示牌等功能齊全、美觀大方的標識系統,全面提升風景名勝區整體形象。
      要加強設施建設,提升服務功能。建設或提升一批亟需的資源展示、解說教育、游客安全、道路交通、停車場、旅游廁所等設施;實施風景名勝區游覽服務“五個一”工程,實現全省每個風景名勝區都有一套風景名勝區標識系統、一套門禁系統、一個游客服務中心、一套科普手冊、一本科學解說詞,切實提升旅游服務水平。建設5個以上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示范智慧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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