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所有濕地納入保護范圍,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濕地野生動植物種群數量不減少……記者從12月1日下午召開的省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我省將全面提升濕地保護與修復水平,實行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到2020年,全省濕地面積不低于2600萬畝,濕地保護率提高到70%以上。
我省是濕地大省,濕地總面積173.75萬公頃,占全省國土面積的11.09%,居全國第7位。我省將從2018年起,將濕地面積、濕地保護率、濕地生態狀況等保護成效指標納入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制度體系,確定保護成效考核指標,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和終身追責機制。
根據省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的《關于推進濕地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我省將建立濕地用途管控機制。按照主體功能定位確定各類濕地功能,將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國家和省、設區的市、縣(市、區)重要濕地,在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濕地,禁止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復,禁止開(圍)墾、填埋、排干濕地,禁止永久性截斷濕地水源,禁止向濕地超標排放污染物,禁止對濕地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魚類洄游通道造成破壞,禁止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其他活動。
按照工作部署,我省將對近年來濕地被侵占情況進行認真排查,并通過退耕還濕、退養還灘、生態補水等措施,恢復原有濕地。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濕地。堅持自然恢復為主、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方式,我省將對集中連片、破碎化嚴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濕地進行修復和綜合整治,優先修復生態功能嚴重退化的國家和省、設區的市、縣(市、區)重要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