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2018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中表示:對已公布的兩批403個全國特色小城鎮、96個全國運動休閑特色小鎮,開展定期測評和優勝劣汰。
這意味著已公布的499家特色小鎮部分面臨被淘汰風險。
事實上,國家發改委在2017年底發布的《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已有表述,特色小鎮將實行 動態淘汰的創建達標制度。
那么,哪些特色小鎮被淘汰風險最大呢?此處列舉5種情況。
1、增加政府債務風險的:那些政府舉債建設而加重債務包袱的特色小鎮面臨淘汰的風險很高。包括:縣級政府綜合債務率超過100%的風險預警的;通過融資平臺公司變相舉債立項建設的。
2.、房地產化傾向嚴重的:與重產業運營的特色小鎮相悖的“假小鎮真地產”項目,面臨淘汰風險高。
3、簡單堆砌和碎片化開發的:盲目進行小鎮開發,政府過度干預,無統一規劃引導的。
4、無鮮明特色的:無產業特色,無文化特色、無功能特色和無建筑特色等,內容重復、形態雷同、特色不鮮明和同質化競爭的。
5、脫離實際照搬照抄的:盲目發展、過度追求數量目標和投資規模,生搬硬套浙江經驗,不具備相應的要素和產業基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