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設計院教授斯坦尼茲(Carl Steinitz)基于他三十多年的教學經驗總結出一種景觀設計的模式,是景觀設計師甚至其他方向的研究人員工作時非常值得借鑒的一種方法。這一模式可以用來組織一系列與改變景觀有關的問題。盡管在景觀設計中必然有著個體的以及群體的差異,但是對于景觀設計師以及其他從事環境設計的專業人士來說,他們進行設計時需要考慮的問題有著驚人的且必不可少的結構上的相似性,因此有必要探討一個理論模式。
卡爾的整個模式包括六個層次,每個層次又都與一個模型相關。使用這一框架,就能整合設計中可以運用的各種知識,并且可以幫我們找到在哪些地方還需要理論的指引。(景觀設計涉及到很多領域的理論:生態學理論,美學理論,歷史學理論,感知理論,認識論,設計過程理論,相關法學理論等。)而在我們按照這六個層次執行一個項目之前,又往往可以逆序地思考,從而找到一個研究項目的適當的方法。
1.了解背景、明晰問題的正向過程
設計中有六類問題必須予以明確,而每一類都與一個由理論驅動的模型相關。這些模型——無論是明朗的還是暗含的,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精確的還是模糊的——必須基于實用的和有效的理論。在任何一個項目中這六個層次的框架都必須至少反復三次:第一,自上而下(順序)明確項目的背景和范圍,即明確問題所在;第二,自下而上(逆序)明確提出項目的方法論,即如何解決問題;第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整個項目直至給出結論為止,即回答問題。以下列出了在明確問題及背景時通常考慮的六個層次的問題。
Ⅰ景觀的狀態如何描述?包括景觀的內容、邊界、空間,以及用什么方法用什么語言來描述。表述模型(Representa-tion Model)即是這類問題的表述。
Ⅱ景觀內部如何運轉銜接的?各要素之間的功能關系和結構關系如何?這類問題的提出引出過程模型 (Process Mo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