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像一個大的實驗室,我們理論是欠缺的,但我們的自信正在建立。未來的一段時間,會有城市規劃的一些理論提出來,中國的問題一定是中國來解決,考慮問題要有自己的態度,自己的觀念。”
在我國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中,城鎮規劃發揮了重要的推動作用,規劃建設水平不斷提高。《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在北京、天津、廣東、江蘇、海南、貴州、內蒙古、安徽、陜西、重慶、四川等地采訪時,規劃界人士普遍認為,隨著新型城鎮化上升為國家戰略,中央高度關注城市建設及建筑,城鎮規劃迎來了又一個春天。當前,為適應和服務“新常態”,在中央“四個全面”的總體框架下,城鎮規劃面臨轉型升級與消化矛盾的雙重挑戰,規劃改革需要置身于更大的制度環境中去考量。
積極推動城鎮發展
規劃建設不斷加強
我國是世界上很早運用規劃來建設和治理城市的國家,新中國成立以來,城鎮規劃在滿足居民需求、推動城市經濟發展、推進城鎮化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1982年,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在南京召開了我國歷史上第一次中國城鎮化道路問題學術研討會,并且連續三年進行城鎮化問題的專題研討。世紀之交,中央正式提出城鎮化戰略,去年,新型城鎮化上升為國家戰略。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石楠說,我國城市規劃60多年發展取得了非常了不起的成績,國際學術界對中國的成績刮目相看,尤其是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離不開規劃的引領和技術支撐,如果沒有規劃,經濟不可能取得兩位數的高速發展。
在推動城鎮化發展的同時,規劃建設水平也不斷提高。規劃體系不斷豐富。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由法定規劃與非法定規劃組成的城鄉規劃體系,其中法定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等,非法定規劃則有概念規劃、戰略規劃、城市設計、行動規劃等類型。
貴州省安順市住建局局長董立軍說,城鎮體系規劃是我國獨創的,從省、市一直到村鎮規劃,同時有總規又有詳規,規劃控制覆蓋面大,管理細,體系完備。
與此同時,建立了規劃法律和各級管理制度。以2008年正式實施的《城鄉規劃法》為核心,配套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等一批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全國各地不斷探索規劃制度建設。安徽省以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為核心實施分級管控,在全國率先通過規劃管控貫徹節約用地。廣東省惠州市探索建立了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審查、規劃委員會審議等制度體系。
此外,城鄉規劃自身專業、學科和知識、技術門類與技術手段等也不斷得到豐富和完善,規劃學科研究站在國際前沿。1999年,國際建協第20屆世界建筑師大會在北京召開,大會一致通過了由兩院院士、清華大字吳良鏞教授起草的《北京憲章》。這一憲章被公認為指導21世紀建筑發展的重要綱領性文獻,標志著吳良鏞的廣義建筑學與人居環境科學,已被全球建筑師普遍接受和推崇,從而扭轉了長期以來西方建筑理論占主導地位的局面。
業內普遍認為,近年來,我國城鎮規劃正在發生明顯變化,從工程技術向社會、生態等方面延伸,追求更多的合理性、更優的選擇,更加發揮出在空間布局、資源平衡方面的引領、調控作用,標志著這個行業正在隨著經濟的發展,日益走向成熟和完善。
城鎮矛盾積累規劃問題凸顯
奇怪建筑與“千城一面”共生,“大城市病”與“鬼城”、“睡城”為鄰,房地產過熱與土地大量出讓并存,土地浪費驚人、環境破壞日益嚴重、進城農民工生存困難,有些地方出現逆城市化趨勢……在調研中,部分基層規劃管理部門和專家學者表示,由于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鎮化在短短30多年的時間完成了西方發達國家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歷程,積累的矛盾缺少消化的空間,使我國的城鎮化出現了諸多問題,城鎮規劃有必要總結過去的教訓。
一是控制性和適應性失度。傳統的城鎮規劃,突出指標管理,把規劃引導變成人為控制。事實上,在目前地方財政高度依賴做大經濟規模的情況下,一些規劃指標根本控制不住,比如北京市的人口規模早已突破2020年的規劃目標。因此,需要做更加深層的研究,規劃也要有一定的適應性,規劃要建立評估機制,保持動態調整,處理好彈性和剛性的關系。
二是公共政策和市場機制失調。最典型的就是大中小城市難以得到協調發展。專家認為,目前的規劃,以解決城市,尤其是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問題為主要關注點,在市場機制下,生產要素向大城市集中是必然的,但在行政等級體制下,政府也將公共資源同向配置,使政府和市場作用產生疊加效應。雖然城鎮規劃很早就提出限制大城市、發展中小城市的思路,但基本上沒有實現。
三是生產空間和生活空間關系失調。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馮俊認為,城市的發展需要生產空間和生活空間的統一,途徑就是發展第三產業。但不少地方把人為創造一個城市作為城鎮化的動力,不注重產業尤其是服務業的發展,有的把生活空間和生產空間對立起來,就業不足,缺少活力。不少新城成為“鬼城”、“睡城”,大量的開發區也因此造成土地浪費,甚至出現工業用地轉為房地產項目的情況。
四是物質規劃和城市發展戰略及城市公共政策失衡。一些城市只注重物質規劃,擺布建筑物,以建設中心城市為戰略目標,較少考慮城市的公共服務及低端群體,城市建設出現“貴族化”傾向,規劃為所謂的政績服務,為資本打工,公眾利益和城市長遠發展被忽視。
五是觀感效應和城市內涵失聯。城市觀感很漂亮,看起來很好看,但是缺少對文化和歷史內涵的保護,盲目追求看似氣派的異形建筑、地標建筑,造成資源和能源的浪費。
六是規劃中的“公權力”與“私權利”失重。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公權力過于強勢,監督不足,評價機制單一,同時公眾參與度低,民主協調不夠。
專家認為,我國城鎮化出現的問題與發展階段的必然性有關,但也反映了城鎮化發展模式、發展理念等方面的偏差及政策、制度方面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