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又一輪投資熱情點燃地方政府的“造城熱情”的時候,國土資源部已經開始緊張準備為各地方政府劃定、確定“城市開發邊界”,以避免城市邊界無序蔓延、城市規模不斷擴大給生態和社會治理帶來的巨大壓力。
這是一項對地方政府影響頗大的決策。“城市開發邊界”一旦劃定,城市規模即形成了物理意義上的邊界,對于超出邊界的用地,作為全國土地工作和新增建設用地的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將不予審批。這意味著對地方政府十分熟悉的“土地換發展”模式,將被終結。
國土資源部正在緊急擴容需要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的城市名單,這份名單上的城市數量,已經從原有的14個,擴容到600個。“城市開發邊界”的劃定將最終實現一二線城市和部分三線城市的全覆蓋。
14個到600個
“原來沒有這么多,這一輪的工作要求才把覆蓋城市數量的目標進行了大幅度的提高,部里面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5月12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國土資源部官員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證實,國土資源部正在試圖為更多的城市劃定“城市開發邊界”。
所謂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是指,根據地形地貌、自然生態、環境容量和基本農田等因素劃定的、可進行城市開發和禁止進行城市開發建設區域的空間界限,即允許城市建設用地擴展的最大邊界。
2014年7月,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召開相關工作會議,在該次會議上,確定在14個大型、特大型城市開展“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的試點工作。至2015年1月,14個大型、特大型城市的“城市開發邊界”劃定工作已經基本完成。
這14個城市既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特大型城市,同時涵蓋杭州、南京等,此外還包括成都、重慶等中西部地區的大中型城市。在試點期間,四川省還專門制定了《城市開發邊界劃定導則》。按照國務院對此項工作的分工,“城市開發邊界”的劃定工作,由國土資源部牽頭,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共同開展。
“試點主要是對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的工作方法、衡量要素等進行嘗試和實踐,以總結出一套完成的工作方法和體系。
“所以,從試點開始,這項工作就是奔著在全國覆蓋來進行的,現在來看,取得了初步成果,達到了試點的初衷。”前述國土資源部的官員向本報記者表示。
在這樣的背景下,經向國務院分管領導匯報后,國土資源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最終確定向600個城市推廣“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的做法,并成立相關工作機制,為這600個城市逐步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提供幫助和指導,同時也起到督促和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