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委、市政府聯合印發《重慶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計劃實施4方面25項共180個工程(見下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實現水更清、天更藍、地更綠、土更潔、聲更靜、環境更安全等6個方面的34項指標。
《實施方案》內容分為總體要求、加強突出環境問題治理、加快補齊環保設施“短板”、夯實污染防治基礎、強化環境全過程管理、深化環境監管制度改革、組織實施6個部分,以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建、治、改、管”,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并按照項目化、工程化的要求,提出了4方面25項共180個工程任務。
《實施方案》立足重慶實際,提出水更清、天更藍、地更綠、土更潔、聲更靜、環境更安全等6個方面34項指標,主要包括42個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穩定達到95.2%以上,年空氣優良天數穩定在300天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51%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左右,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不高于53分貝,不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等,其中,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和長江支流劣Ⅴ類斷面、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86%以上、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內等指標高于國家要求。
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市生態環保形勢依然不容樂觀,還存在產業結構不合理、區域城鄉生態環境保護不均衡、生態退化依然嚴重、污染企業“上山下鄉”現象突出等問題。因此,我市污染防治的形勢十分緊迫,不容有絲毫松懈。
《實施方案》起草組人員通過半年的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污染防治攻堅等生態環保工作的要求,充分吸收全市各方面意見建議,并與我市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的意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行動計劃、實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行動計劃、國土綠化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等融會貫通,最終形成了此方案。
實施4個方面25項重點工程
一、實施3項治理工程
●城市生態品質提升工程
●鄉村綠色家園打造工程
●庫區生態環境保護工程
二、實施5項環保設施工程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
●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工程
●道路交通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工程
●碼頭船舶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工程
●生態環保監管大數據建設工程
三、實施9項制度工程
●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農業投入結構調整工程
●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工程 ●產業環境準入控制工程
●重點污染源環境監管工程 ●生態環境風險防范工程
●環保督察全覆蓋工程 ●環境違法零容忍工程
●環境刑事司法聯動工程 ●環保法治建設工程
四、實施8項生態環境監管制度改革工程
●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改革工程
●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建設工程
●環境監測制度深化工程
●污染源普查制度健全工程
●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建設工程
●環保投融資機制優化工程
●多元化補償機制完善工程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