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家住肥西的朱大哥給我們欄目打來電話說,霍邱的一家園林綠化公司拖欠了他高達三百多萬元的苗木款,現在不僅欠錢不還,人還玩起了失蹤。
朱大哥向記者介紹,生意是他和一名叫賈文俊的男子一起牽頭的,樹苗平時是自己的兩個兒子在打理,兒子們為了生意,欠了網貸,全部被納入了網貸黑名單。現在家里的日子過不下去了,兩個兒媳婦都在鬧離婚。
朱大哥所說的這個賈文俊是霍邱人,當時在霍邱經營著一家苗圃。
朱大哥告訴記者,因為自己與賈文俊是朋友,賈文俊本人在當地口碑又非常好,所以自己非常相信他。
于是,從2014年3月開始,朱大哥給賈文俊提供樹苗,對方承諾年前一次性將錢結清。沒想到,到了雙方約定的時間,自己一分錢也沒有拿到。
從那時起,朱大哥就開始了漫長的要賬之路。
時間很快到了2015年的10月。整整一年時間過去了,朱大哥依舊沒拿到一分錢的苗木款。無奈之下,他找到了當地的司法所,請求幫助。
在鎮司法所的幫助下,朱大哥同意將三百八十萬的欠款減少至三百萬,賈文俊打下了欠條。同時,雙方達成約定,如果賈文俊在五天之內,不能還清欠款,就由合肥仲裁委員會來判決。
可讓朱大哥沒想到的是,自從這次打過欠條之后,就再也沒見過賈文俊,那三百萬的欠款更是沒有要回一分錢。無奈之下,朱大哥按照先前的約定,向合肥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
經過漫長的等待,直到2016年的12月份,朱大哥終于拿到自己勝訴的裁決書。
朱大哥告訴記者,自己拿到裁決書,就立即到霍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直到今天,朱大哥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每一次法院都是以“找不到人”為由推脫。
朱大哥說,這筆生意雖然是自己做的,但是當初供應樹苗的貨款都是兩個兒子貸款來的。現如今,苗木款拿不到,貸款自然也無力償還,兩個兒子也因此被銀行列入了黑名單。
在律師和朱大哥的交流中,我們得知,賈文俊的財產已經轉移了,但曾經經營的苗圃還在。
如果按照朱大哥所說,對方名下還有可執行的財產,那么為什么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霍邱縣人民法院依然沒有對其進行強制執行呢?在朱大哥的帶領下,我們找到負責執行此案的趙華勇法官。
執行局的趙法官告訴記者,通過法院查詢,他們已經確定被執行人名下還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是申請人自己拿不定意見,這才導致該案至今無法執行。那么事情果真如此嗎?
朱大哥表示,本想拿苗圃來抵償賈文俊欠自己的債務,但賈文俊苗圃的田畝是租的,沒給租戶錢,租戶不讓自己動。
不僅如此,法院的工作人員也明確告訴朱大哥,如果同意將苗圃進行處置,首先需要預交十幾萬的評估費用。
對于兩方孰是孰非,記者也無從判斷,那么朱大哥如何才能拿回自己的苗木款呢?
朱大哥告訴記者,按照法院的說法,要想拿回自己的苗木款,只能將被執行人賈文俊名下的這個苗圃進行拍賣處置。然而要想拍賣不僅要先行墊付評估費,在將來真正執行時,還有可能會遭遇當地村民的阻撓。這讓朱大哥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維權律師俞友貞表示,這種情況,如果找到當事人,證明資產是當事人的個人財產,會比司法拍賣各方面阻力要小。如果當事人仍然拒不配合法院處理,可以按照拒執處理。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3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的維權律師認為,如果法院能夠找到被執行人,那么剩下的問題自然也就會迎刃而解。據了解,這起案件是2017年的2月份,在霍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到目前為止,已經過去了一年半的時間,那么被執行人賈文俊,找到了嗎?
趙華勇法官表示,他們曾經將被執行人的信息報給公安機關,想要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但目前尚未找到賈文俊。為了方便執行,他們早在2017年9月份就辦理好了關于被執行人的拘留手續,然而卻一直沒有派上用場。
維權律師俞友貞表示,賈文俊作為被執行人,擁有償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例如司法拘留,被執行人仍然拒不配合,可以對他采取進一步的刑事措施。有了這兩步的保障,這個案件應該有轉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