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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新建公共建筑,屋頂綠化率至少六成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9-06-19  來源:齊魯商報  

      城市立體綠化提升“顏值”,給建筑物披上綠裝。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加強全省城市立體綠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大力實施新建建筑屋頂綠化,新建公共建筑的條件適宜的屋頂,屋頂綠化實施面積應不小于屋頂可綠化面積的六成。

      城市立體綠化是城市綠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基本不占用土地的前提下,可起到拓展綠化空間、減少揚塵和噪聲污染、改善空氣質量、緩解熱島效應、降低建筑能耗等多方面作用。根據指導意見,山東積極推進城市屋頂綠化,大力實施新建建筑屋頂綠化。其中,新建公共建筑(政府機關、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所等)的條件適宜的屋頂,宜實施屋頂綠化,屋頂綠化實施面積應不小于屋頂可綠化面積的60%。其他新建建筑中層數少于12層(含12層)、高度低于40米(含40米)、產權明晰、屋頂坡度小于15度的建筑(含裙房),在符合規范、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宜實施屋頂綠化。

      不過,實施屋頂綠化的建筑工程設計時也需充分考慮屋頂承重和防水要求,明確綠化堆載順序,建設過程中嚴格屋面施工質量控制。此外,鼓勵結合既有建筑改造等項目實施,在實際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建成年限低于20年且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的建筑開展屋頂綠化。

      鼓勵實施墻體垂直綠化,除有保密、安全等特殊要求的單位外,城市主干道、城市中心區等臨街實體圍墻,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點等重要節點的公共建(構)筑物墻體,宜種植爬墻虎、凌霄、紫藤等攀援植物實施垂直綠化。新建透空欄桿等宜同步實施立體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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