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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返還各地森林植被恢復費6.69億元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0-09-28  來源:江西日報  
             從省林業局獲悉,省林業基金管理站對2020年上半年全省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復費進行結算,共返還各設區市、縣(市、區)6.69億元,目前該筆資金已下撥到有關地區林業部門。
        依據國家征占用林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省林業局2020年1至6月應結算森林植被恢復費8.36億元。根據省財政廳、省林業局有關調整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的政策,省財政直管縣所屬區域內繳交的森林植被恢復費按省、直管縣兩級分成,比例分別為20%、80%。各設區市所轄區域內繳交的森林植被恢復費按省、市、區三級分成,比例分別為20%、10%、70%。經核算,各設區市、縣(市、區)應返還6.69億元。
        按規定,此次下達的森林植被恢復費專項用于恢復森林植被工作,包括調查規劃設計、整地、造林、撫育、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資源管護等開支,不得平調、截留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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