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吉林省有濕地面積99.76萬公頃,其中自然濕地87萬公頃。近年來,吉林省高度重視濕地保護工作,堅持濕地全面保護,鞏固和擴大濕地面積,增強濕地生態功能,保護生物多樣性,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別是啟動濕地保衛行動以來,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濕地分級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吉林省將全省濕地劃分為國家重要濕地、省級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制定印發了省重要濕地認定標準和名錄管理辦法,將向海、莫莫格、通化哈泥3處國際重要濕地納入國家重要濕地名錄。已經篩選出第一批32處省級重要濕地,近期將結合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由省政府向社會公開發布,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全省完善的濕地分級監管體系。
濕地保護體系逐步健全。按照“全面保護、科學修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原則,把區位重要、自然特征明顯、保護價值較高、受威脅嚴重的濕地盡可能劃建為保護區或濕地公園。2020年在通化縣、梅河口市、長白縣、德惠市等地新建省級濕地公園6處。目前,吉林省已建立濕地保護區27個,其中國家級濕地保護區13個,省級濕地保護區10個,保護小區4個。全省已建立濕地公園32個,其中國家濕地公園23個,省級濕地公園15個。吉林省范圍內初步形成了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等多種保護方式構成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
破壞侵占濕地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吉林省全面完成了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破壞濕地問題整改工作,保護和修復破壞濕地2868公頃。全省林草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濕地保護跨部門聯合執法,組織開展了“舉一反三”大排查、濕地保護聯合執法檢查、破壞侵占濕地行為專項整治等行動,共發現侵占破壞濕地點位161處,完成整改139處,濕地得到有效保護與恢復。
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縱深推進。吉林省爭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3億元,在莫莫格、查干湖保護區開展退耕還濕工程和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項目建設,完成退耕還濕24000畝,動物損害農作物補償面積1550公頃,設置珍稀水鳥野外救護投食點10處。在向海、波羅湖、大安牛心套保等15家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和國家濕地公園范圍內開展了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建設,修復退化濕地1200公頃、實施生態補水3200萬立方米,購置監測監控設施設備562臺(套)、設置宣教設施120處,聘用臨時管護人員226人,有效保護重要濕地12000多公頃,濕地生態系統質量得到恢復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