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翁牛特旗在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基礎上,運用“三式”法推動“林長+檢察長”工作走深走實,形成檢察監督與行政履職同向發力的林草生態保護新格局。
“植入式”生態修復,針對破壞林地草原違規違法行為,積極探索生態修復新模式。在翁牛特旗松樹山自然保護區修建科爾沁沙地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采取異地修復、替代修復等方式進行生態修復,增強綠色生態保護實效。
“嵌入式”跨界培養,率先在全旗探索互派干部雙向掛職交流機制,旗林業和草原局干部擔任特邀檢察官助理,參與涉林涉草公益訴訟工作,檢察機關掛職干部擔任林業和草原局局長助理,深入學習林草相關業務職能和工作流程,加強林業行政執法與檢察司法銜接,增強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的交流協作。
“融區式”交流配合,聚焦林草領域存在的問題及行政執法監管與檢察司法銜接等工作,旗林長制辦公室聯合旗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建立“林長+檢察長”協同工作機制的意見》,圍繞信息共享、辦案協作、聯動執法、工作會商等密切配合,提升聯動執法水平。 (劉忠友 趙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