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政府常務會第25次會議審議通過《湖南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17條,明確了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村(居)委會以及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等管理機構的具體職責,主要內容包括補償范圍、補償資金來源、補償方式、補償情形、不予補償情形、補償標準和補償程序等。
《辦法》出臺,將進一步健全湖南省林業法規體系,規范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行為,解決湖南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依據不足、職責不明、程序不清、標準缺乏等問題。正確適用《辦法》,是各主體共同面臨的新情況、新任務,也是一項主動擔當作為和勇于挑戰的新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