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00 證券簡稱:云投生態 公告編號:2015-076
云南云投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通海縣“山、城、湖”區域生態(旅游)綜合體項目PPP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協議簽署的情況
2015年8月26日,云南云投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乙方”)與通海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簽署了《通海縣“山、城、湖”區域生態(旅游)綜合體項目PPP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項目總投資目標為25億元,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簽署的項目實施合同或協議為準。
二、交易對方情況介紹
通海縣位于滇中南部,距省會昆明137公里、玉溪49公里,總面積721平方公里,轄4鎮3鄉和2個街道,居住著漢、彝、回、蒙古、哈尼等多個民族,興蒙蒙古族鄉是云南唯一的蒙古族聚居地。全縣總人口30.9萬人。2014年全縣實現生產總值79億元,增長5.3%,固定資產投資完成27億元,增長20%,地方財政收入完成5億元,增長7%。(摘自通海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http://yx.xxgk.yn.gov.cn)。
上述協議的交易對方為通海縣人民政府,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2014年度,通海縣實現生產總值79億元,不存在履約能力、信用狀況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風險。
三、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項目情況
1、項目名稱:通海縣“山、城、湖”區域生態(旅游)綜合體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2、合作范圍及投資目標:通海縣“山、城、湖”生態(旅游)綜合體總體區域包括秀山(西山)風景區、通海秀山古城(古鎮)核心區、杞麓湖湖區及沿湖生態保護區等,具體范圍由政府規劃部門提供項目范圍的規劃紅線。雙方達成合作協議后,乙方將在“山、城、湖”區域生態(旅游)綜合體項目中達到總投資目標為25億元,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簽署的項目實施合同或協議為準。
(二)合作模式
1、甲乙雙方同意在通海縣“山、城、湖”區域總體規劃設計與項目咨詢、園林綠化與市政工程、濕地公園建設、文化與旅游產業開發、風景名勝區運營與管理、土地整理與城鎮改造等公益性及準公益性項目的投資開發、工程建設、招商引資與運營管理方面,甲乙雙方實現全面務實的戰略合作。
2、通海縣“山、城、湖”生態(旅游)綜合體項目按照公益性、準公益性與純市場化經營性等三類項目進行分類投資開發與運營管理。區域范圍內的純市場化經營性項目,其開發建設主體由乙方及乙方推薦公司組建開發建設聯合體,按市場化方式投資開發與經營管理,甲方提供相應的項目落地和實施條件,并按照省市縣各級政府的招商引資政策給予扶持和獎勵。
3、區域范圍內的公益性與準公益性項目按照PPP模式,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平等協商、風險分擔、互利共贏的原則,在甲乙雙方簽署《PPP項目實施協議》基礎上,完成項目的工程建設;工程建設完成,形成項目資產并符合運營條件后,由政府授予PPP項目公司特許經營權開展項目運營,甲方依照《PPP項目實施協議》的約定,向PPP項目運營依法進行政府補貼。最終具體的運作方式、政府補貼及乙方的退出模式以《PPP項目實施協議》的約定為準。
甲乙雙方約定,項目的資金來源、性質和用途,項目資產的形成等內容,由雙方在《PPP項目實施協議》中加以約定。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依照甲方與乙方最終達成的《PPP項目實施協議》以及基于本項目所簽署的其他合同,享有該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2)確保項目公司完成項目的立項審批,確保項目通過政府、同級人大其常委會的審批、并負責向上級政府申報及其他必要的審批工作;
(3)確保項目獲得PPP項目各級主管機關的認定、備案或批準,確保項目通過PPP項目預算主管部門的審核,將PPP項目的財政補貼等政府支出依法納入政府預算管理。
(4)甲方應當在項目建設和運營中,為PPP項目公司提供必要的協調、政策支持及稅收優惠;并履行其與乙方達成的政府補貼義務,以及根據《PPP項目實施協議》所要履行的定價和調價義務。
(5)甲方應當將本框架性協議內涉及的項目列入通海縣“十三五”規劃以及杞麓湖保護“十三五”規劃中,為后續項目的推動提供有力保障。
(6)框架性協議內涉及的雙方合作內容,甲方應當聯合乙方共同開展具體項目前期工作,完善項目規劃設計、PPP實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為后續項目PPP簽訂提供依據。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照與甲方或甲方授權單位所簽署的項目工程投資合同,以及與甲方最終達成的《PPP項目實施協議》,享有相關權利,履行相關義務;
(2)在嚴格履行本協議的前提下享受省市縣各級政府的最優惠扶持政策,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3)按照與甲方達成的《PPP項目實施協議》的約定,與甲方共同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PPP項目平臺公司,按照《公司法》和項目公司章程規定,履行股東相關權利和義務。
(4)協助甲方針對框架性協議內明確的合作內容,開展前期工作,制定總體規劃以及項目PPP實施方案,保障項目后續PPP協議簽署。
四、對公司的影響
1、本項目投資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342.26%。公司與通海縣人民政府將根據本協議,繼續推進《PPP項目實施協議》的簽訂,具體項目的推進、實施及《PPP項目實施協議》的簽訂時間均具有不確定性,對當期及以后年度的影響尚不確定。
2、本合作框架協議的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本公司不會因為履行本協議對甲方形成依賴。
五、風險提示
1、本協議為公司與通海縣人民政府簽訂的框架協議,有關具體合作內容、投資安排、投資進度、組建項目公司等具體事項均具有不確定性。公司及通海縣人民政府將根據本框架協議繼續推進《PPP項目實施協議》,PPP項目實施協議》的簽訂時間尚不確定,公司將及時公告后續協議簽訂的有關情況;
2、本協議涉及的金額為預估數,具體金額以雙方實際確定的項目為準,存在最終金額與本協議金額不一致的風險;
3、本協議的所涉及的PPP項目實施將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動資金,對公司的資金面構成壓力;
4、本協議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響造成的風險。
六、備查文件
公司與通海縣人民政府簽署的《通海縣“山、城、湖”區域生態(旅游)綜合體項目PPP合作框架協議》。
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