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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即將全文發布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9-21  

        國新辦9月17日下午就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等情況舉行發布會。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表示,中央政治局在9月11日審議通過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即將全文發表。總體方案的主要內容可以用6+6+8概括,“6”是6大理念,再加一個“6”是6個原則,“8”就是8個支柱、8個制度。

        楊偉民說,這次推出1+6改革組合拳,主要是生態文明這個領域,也是落實去年中美兩國元首關于應對氣侯變化達成共識的重要戰略性舉措,通過體制機制變化改革來保障我們能夠積極主動履行承諾,做好節能減排,特別是碳排放的工作。

        楊偉民說,制訂總體方案主要從四點考慮,一個考慮是理念先行。思想上的霧霾不除,體制機制當中的霧霾很難消除,最后空氣當中的霧霾也很難根除。第二個考慮是頂層設計,因為生態文明提出的時間比較短,總的來講我們覺得生態環境領域的改革,相對于其他方面的改革總體上是滯后的,至少是滯后于經濟體制改革的。其中一個原因,我們覺得就是因為缺乏一個頂層設計。到底體制的框架是什么樣的,是不清楚的。第三個考慮是填補空白。我們在生態文明領域不僅缺頂層設計,同時有一些基礎性的制度是缺失的,如果要蓋大廈,有些地基還沒有。第四個考慮,整合統一。也不是說在生態文明這個領域、在資源環境生態方面沒有制度,我們也有很多制度、很多法律,數量實際上不少。但是現存的一些體制和機制,存在“九龍治水”問題,不光是講水,這個水代表整個體制。一件事可能有很多部門進行監管,對這樣一些體制怎么改,設計的重點在于整合統一,這樣才能使這些原有的制度增強體制統一性、整體性、協調性。這次在總體方案當中大概有十個方面屬于整合統一的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在總體方案中提出的一些制度屬于填補空白的性質,比如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制度、空間規劃體系、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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