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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檢:對藏區破壞生態環境重大案件掛牌督辦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10-10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29日在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會議上強調,要把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放在突出位置來抓,對藏區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

        曹建明指出,西藏的生態地位特別重要,同時又特別脆弱。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鮮明指出,保護好青藏高原生態就是對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最大貢獻。李克強總理也要求嚴格生態安全底線、紅線和高壓線,保護好“難得的凈土”。西藏和四省藏區檢察機關要認真學習領會,深刻認識生態環境保護的極端重要性,緊緊圍繞生態功能區建設、“兩江四河”造林綠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綜合治理等重大戰略部署,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依法懲治破壞生態環境、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犯罪,嚴肅查辦退牧還草、人工種草、生態移民等環節的貪污賄賂犯罪,堅決懲治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推動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曹建明特別強調,要緊緊圍繞江河源頭區、草原、湖泊、濕地、天然林保護,深入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對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案件,西藏自治區檢察院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省檢察院要掛牌督辦,重大案件報最高檢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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