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浙江省政府批準,紹興、衢州、蘭溪、溫嶺四城市為2016年省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蘭溪作為全省兩個縣級市之一入選。
根據規定,浙江省級財政將對試點城市予以專項資金補助,縣級市補助標準為4000萬元/年,一定三年,蘭溪市將因此得到1.2億元補助。
去年以來,蘭溪市建設局就全力謀劃海綿城市建設,2015年9月委托由住建部海綿城市技術指導專家負責編制《蘭溪市海綿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揚子江海綿城市生態綜合整治工程規劃》。目前海綿城市規劃已通過評審,揚子江工程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準備投入實施。同時,作為海綿城市實施的另兩大項目———胡大山生態濕地公園已開工建設,尾水濕地公園已基本完成施工圖設計,預計9月開工。
與傳統城市建設相比,海綿城市的建設強調優先利用植草溝、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等“綠色”措施來組織排水,以“慢排緩釋”和“源頭分散”控制為主要規劃設計理念,使城市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雨水帶來的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