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國家林業局印發《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五期工程百萬畝防護林基地建設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百萬畝防護林基地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辦法》明確,百萬畝防護林基地建設實行分級管理。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在編制三北防護林工程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建議計劃和營造林生產3年滾動計劃時,要優先安排百萬畝防護林基地建設任務和投資。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編制作業設計,要突出規模治理,風沙區和山區集中連片造林面積原則不低于1000公頃,平原區集中連片造林面積原則不低于100公頃。
《辦法》規定,百萬畝防護林基地建設實行中央定額補助,地方配套,嚴格執行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程序管理。基地建設要配套安排科技支撐項目,實行科技支撐與基地建設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驗收;嚴格執行相關技術規程、標準;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和造林模式,建設科技示范區;積極推行技術承包制。
《辦法》要求,百萬畝防護林基地建設堅持科學造林。要因地制宜,宜喬則喬、宜灌則灌,營造喬灌、針闊結合的點狀、行狀、塊狀混交林,不造純林;要合理確定造林密度;優先使用鄉土樹種和抗逆性強的品種。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造林質量監管體系;對種苗選育、種苗質量檢驗檢疫、造林整地、樹種配置、栽植、撫育管護、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營造林各環節要嚴加控制,責任到人;嚴格落實造林質量責任追究制度。推行專業隊造林。探索靈活多樣的建設管護模式,鼓勵國有林場、企業、社團、林權所有人參與管護,落實管護責任,鞏固建設成果。建立考核機制。三北局依據年度檢查、計劃資金管理、信息報送、檔案管理和竣工驗收等進行綜合考核,作為計劃調控、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