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國務院批復稱,原則同意《齊齊哈爾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簡稱《總體規劃》)。
批復提出,在《總體規劃》確定的4310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115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116.8平方公里以內。要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關于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
批復還稱,要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理念規劃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公路、鐵路、機場、內河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改善城市與周邊地區以及不同城區之間的交通運輸條件,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要按照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總體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間結構,促進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發展。要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積極發展綠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