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林場處組織召開了局屬林場森林資源管理會。局屬各林場、松山及碑林管理處負責人和資源管理科室相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議對有關工作進行了部署。一是認真梳理轄區內造林撫育、林業生產服務設施等涉及征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的建設項目,對手續不齊全的要列出清單,并于7月12日上報,及時補齊各項文件手續;二是結合北京市園林綠化資源保護管理專項檢查工作方案開展自查,重點排查違法建設、私搭亂建、違規開發、侵占邊界、違法墓地、毀林開荒、挖土倒渣、私自排放等違法侵占林地行為;三是各單位要在三個月內時間編制森林經營方案,上報審批后執行。林場處將對各單位森林經營方案、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和森林資源管理制度編制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四是在北京市國有林場改革后的國有林場功能定位的轉變和生態文明建設大形勢下,各單位場長和主管副場長圍繞如何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在一個月內編寫本林場森林資源管理調研報告,森林公園編制森林公園運行手冊。
會議強調,要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視。要以生態文明國家戰略為指導思想檢視自身工作,以“四個意識”為要求開展自查整改;二是嚴密組織。各單位要迅速成立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層層落實責任;三是實事求是。各單位要直面問題,如實上報。堅決杜絕掩飾問題、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對掩錯不改自欺欺人的要依照黨紀國法嚴肅追責;四是立行立改。要迅速建立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工作;五是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報送整改方案、工作進展和清單臺賬,確保信息渠道暢通。